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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邑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举行第十六次全体会议

 发表时间:2016-10-28来源:大邑新闻网责任编辑:吴婕


10月25日,县委书记李燎主持召开中共大邑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有关事项。廖暾、马良清、张昌勇、王琰、邓蔚、罗四清、雷屏、韦亮等县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十三届县委工作报告》《十三届县纪委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事项;酝酿十四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县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决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将于2016年10月29—31日在晋原街道召开。

李燎指出,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是在大邑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的成功召开,将对今后五年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就做好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各项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做好党代会筹备各项工作。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衔接,多沟通、多协调,做到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县委办要抓紧推进会务保障等筹备工作,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力量,保证大会顺利召开。县委组织部要对各类人选的产生,严把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和身份关,严格程序,严格审查,精细工作。县委宣传部要策划好宣传报道方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要继续抓好两个报告的修改完善。报告起草小组要继续认真吸收相关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与中央和省委、市委最新部署要求的全面对接,进一步修改完善,使报告的目标更明确、思路更清晰、举措更扎实,努力形成切合大邑实际,顺应群众期盼、反映全县人民共同意愿的好报告。

三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全县上下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换届“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规定,并将其贯穿在人事安排、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中。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的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纪律要求,坚决防止、杜绝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组织部门要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做好党代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换届工作。

中共大邑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不是县委委员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和县纪委委员等列席会议。(大邑新闻网  杨颖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