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假求助”误了“真需求”
民政部30日公布了两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行业标准,明确网络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其信息真实性由提供方负责,信息平台对个人求助应加强信息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7月31日 新华社)
毫无疑问,网络拓宽了人们获得救助的渠道。发达的互联网让慈善捐助真正变成了一个“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爱心平台,发动群众才有力量,集中力量才能办大事。而且,很多困难个体也纷纷通过网络求助或多或少地缓解了燃眉之急。网络的便捷性、普及的广泛性、传递的及时性等特点,让其成为帮扶救困的一个重要渠道。
可不幸的是,网络的开放性也可能让一些人钻了空子。网络慈善募捐有组织有章程,有严格的募捐流程,发起者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其透明性和真实性。但个人求助的真实性就要大打折扣了。因为没有第三方监督平台,只有求助者的一面之词,困难的程度、家庭收入情况、是否系本人自愿等,作为单兵作战的善良网友对这些都无法考证。正因为如此,一些不法非子将目光投向了网络求助,制造困难的假象,用洋洋洒洒的长文诉苦情,以博取网友的同情。
“假求助”可能会误了“真需求”。一方面,假求助透支善心。如果假求助行为被发现,将会严重挫伤网友的帮扶积极性,再有类似的求助,他们一定会慎之又慎,甚至是冷嘲热讽;另一方面,假求助是对真贫困者权利的剥夺。就如假乞丐一样,他们行乞是有组织的欺骗,会让公众对其产生鄙夷和远离。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就会因为公众愤怒的情绪而失去求助的机会。
规范网络求助刻不容缓。一是出台严格的求助标准,如民政部要求的设置求助上限,让较小的困难通过简单的求助解决,让较大的困难通过更加合理的渠道解决;二是求助平台要肩负起审核把关的责任,网络求助往往会通过一个具体的平台,具有求助功能的平台应该严格把关,仔细甄别,将浑水摸鱼者挡在门外;三是网民要本着审慎的态度行善,要擦亮眼睛,理性施救;四是相关责任部门应该严厉打击假求助者,向社会发布各式各样虚假求助的伎俩,让公众引以为戒。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要让善款用在真正需要它的人身上,要让善心真正滋养到干涸的心田,要让每一个真正的求助者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善意。(程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