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理应刚柔相济

 发表时间:2019-02-28来源:责任编辑:

为严惩住房保障的各类失信行为,常熟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首推住房保障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本月起,《常熟市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通过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由房管、公安、民政等10多个部门对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中国文明网)

严惩社会不诚信的行为,这并非只是针对行为本身,更是从社会运行的意义上进行规范。在制度经济学的领域内,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做到诚信,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就会变得很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将是极高的。正是因为这样的一种努力,才能够实现最终的目标:诚信建设。而在诚信建设之中,需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刚柔相济的原则。

所谓刚的方式,就是新闻中说过的那样,对于不诚信的人进行严惩。这就犹如每个领域之中的黑名单制度那样。如果不能够诚信,那就势必就进入到黑名单制度中。这在食品安全以及金融领域都是适用的。而在住房保障领域内进行尝试,也是一次有意义的行为。毕竟,住房关系到每个人,也关系到每个接受到社会现实的人。对于每个人来说,如果能够看到诚信建设中这样的刚性原则,也就能够头上高悬一把剑。这把剑就是我们都能够看到的制度约束。

另外一个方面,诚信建设也需要能够有这样的柔性原则,那就是道德规劝的内容。在诚信的领域之内,如果只是有刚性约束,就会显得冷冰冰。而柔性原则,就是赋予诚信建设能够有一定的缓冲力。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当一个人欠债的时候,如果数额巨大,先进行道德说教,如果不听的话,才动用法律的武器。这样的过程,非但不能够直接就动用法律资源,也能够充分发挥道德的优势。因道德优势总是能够带给人们劝说的价值,通过这样的价值,我们就能够看到希望,为诚信建设的明天带来希望。

当然,诚信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而每个行业,每个领域内的建设,都离不开诚信的基本原则。而希望让诚信能够成为社会的主旋律。这就是需要在建设的过程中能够恪守刚柔相济的基本原则。既能够按照刚性约束,又能够从柔性上进行说教,共同将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进行到底。(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