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环境污染 并非“鞭长莫及”

 发表时间:2016-05-12来源:大邑文明网责任编辑:吴婕

2009年第63届联合国大会决议将每年的4月22日定为“世界地球日”。这一项世界性的环境保护活动已经持续了8年。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环境污染愈发严重,越来越多人关注到环境问题。

我国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一是空气持续恶化,雾霾已成为我国各大城市的“心病”,其中,成都的AQI、PM2.5、PM10指数常年居高不下,偶尔的“成都蓝”都会让市民惊喜,在朋友圈引起“刷屏”;二是水污染日益严重,水利部曾经对全国700余条河流,约10万公里河长的水资源质量进行了评价,结果是:46.5%的河长受到污染,水质只达到四、五类。同时,兰州饮用水污染事件、无锡“臭水门”等危害群众健康的事件屡见不鲜。

环境恶化症结在哪?一是衡量政绩过于看重“GDP”,忽略了环境承载能力;二是环保部门不敢管、管不了,监管职能难以发挥;三是污染企业违法成本低,手段隐蔽。近日,常州学校化工污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学校约三分之一学生身体出现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症状。调查发现,该校附近7年前有三家化工厂,附近土壤和地下水已经受到了污染,而有毒地块未修复学校就开建,产生空气污染,存在人体健康风险。事件中,环保局及相关部门对可能造成的污染没有重视,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学校在提前在污染地块开建,也违背了相关政策规定,另外,污染企业在厂区土地私自排放剧毒化学物质,无视法律和他人健康。

环境污染事件频频发生,改变现状尚需时日,需要多方面共同发力,逐渐改善。一方面,环境监管能力需突破:一是理顺环保管理体制;二是严格问责机制。另一方面,把环境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形成比较完备的环境法律法规框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向晓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