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诚信建设要敢于亮剑
身份造假、购房合同造假、有关票据造假……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为阻止法院对房屋的查封,黑龙江一家名为鸿基米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幕后组织部分购房者伪造材料,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2月23日 光明日报)
诚信是社会交往的基石,没有诚信的社会环境,人心惶惶注定难以成事。面对当今某些地方、某些领域的诚信滑坡问题,我们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向社会各阶层普及诚信处事的好与坏。同时,我们也要敢于向不诚信者亮剑,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品尝由此带来的恶果。
社会诚信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离不开顶层设计的引导,整个体系需要政府的背书。关于诚信建设的法规已经出台多部,无不体现政府在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决心和力度,也为社会诚信交往提供法律上的保障。目前,原则性的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各种不诚信行为入“征信”也让很多不诚信者胆寒,社会诚信交往的氛围大大变好。不过,诚信终究不是靠强制来制约,它需要大家的自觉遵守,温情才是诚信的底色。
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不诚信者,社会诚信建设必须要敢于亮剑,决不纵容姑息。我们说,好的制度必须要有好的执行,否则就会流于形式。社会诚信建设亦是如此,社会诚信的缺失,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不诚信者的受罚成本太低。所以,社会诚信建设需要及时亮剑威慑,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给予不诚信者以曝光、罚款等各种惩罚措施,让其如过街老鼠般不自在。
建设诚信社会事关你我他,也关系着整个国计民生的发展,我们绝不能容忍不诚信的行为在身边频发。相反,我们要敢于亮剑,大声说出“不”字,稳扎稳打推进全社会的诚信化进程。(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