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要尊重群众意愿

 发表时间:2024-04-09来源:大邑文明网责任编辑:吴建

“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大龙”……近日,走进大龙开发区的大街小巷,文明创建宣传标语随处可见,这些文明标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读起来朗朗上口,如绵绵春雨,浸润你我的一言一行,共筑城市文明。(4月1日 天眼新闻)

文明城市是一块金字招牌,在所有城市品牌里最为显眼,也是难度最大。从纵向来看,有县级、市级、省级、全国等多个维度;从横向来看,考核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方方面面。无论标准如何,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自始至终没有改变,就是为群众而创建。

文明创建要尊重群众的意愿,不是创建者拍脑子来决定,而是要根据群众的呼声。文明创建是一个系统化工程,每一项考核都要根据民生需求制定,各项工作的推进必须精细化落实、拒绝敷衍应付。创建过程必须紧密联系群众,积极引导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共创共建,让他们能够及时掌握创建动态,既给创建出力又能监督进度。心里有群众,创建就会靠谱,也能够得到群众的最大支持。

只有深度绑定群众,各项文明创建工作才不会跑偏,群众意愿才能抓好抓实。没有谁不想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自己的城市变得更美,群众认同文明创建工作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我们在创建过程里更要跟群众打好关系,以免伤到群众的积极性,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直面解决,对于群众不理解的地方要耐心沟通。总之,创建要讲力度,也要讲情感,只有兼顾情理才能更快提升城市品质。

此外,文明创建要重视“评”,也要重视日常创建。评比是检验创建成果的好工具,群众也有极大热情支持上级部门的检查,既能展示城市文明品性,又能表现内心自豪感。但是,我们要特别注意避免“剑走偏锋”,把评比看得重重,轻视平时的点点滴滴。这也是最让群众反感的地方,认为创建是一阵风,只在评比时刮一刮。显然,这样已经违背群众的意愿,群众不喜欢、有抵触。

所以,文明创建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及时听到群众呼声,从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出发才是应有之义。